农业

如何科学、高效、安全地使用兽药用药的原则

  一、巧妙地识别真正的兽药

  1、看外观是否有变质现象:凡内服或外用药物发霉变色,注射用水针剂有结晶、沉淀或杂质的都是劣质药物,禁止使用。

  2、看包装上是否有批准文号:兽药包装必须有农业部、省、市、自治区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批发的批准文号,进口兽药有农业部发行的进口兽药许可证。此外,标签或说明书应注明商标、兽药名称、规格、企业名称和地址、产品批号,并注明兽药的主要成分含量、作用、用途、用法、用量、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。如果上述内容不完整,往往是假冒伪劣兽药。

  3、看是否是淘汰了的产品:有些兽药经过长期验证,药效不确定,毒副作用大,使用后家畜产品残留量直接危害人体健康,国家宣布予以淘汰。国家宣布淘汰的兽药。应禁止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。

  4、看兽药药品是否有加盖“兽用”字样:虽然有些药品是人用的,但是由于质量不合格出厂。这类药品一般也不可能符合兽药标准,均不能作兽药用。

  二、用药的原则

  1、注意药物的残留:应根据各种药物的代谢动力学决定上市前的停药期,尽量选择残留期短的药物,宰杀前7天停药,避免药物残留危害公共卫生。慎重使用毒性大的药物,避免毒副作用的发生,如喹乙醇等。

  2、饲料中使用抗菌素的量不能太大:抗菌素的选择应考虑其稳定性、耐热性、受饲料钙离子的影响、成本和各种药物的抗菌谱。饲用抗菌素应使用多肽类、含磷多糖类、聚醚类、大环内酯类等吸收少、排泄快的药物。肉鸡对磺胺类的平均吸收率高于其他动物,药量大或药用时间长等容易发生毒性反应,一般不应作为添加剂长期添加。

  3、正确把握适应症:每种药物都有其固有的结构和一定的作用范围,明确各种药物的抗菌谱,药物应根据疗效高、副作用小、安全、便宜、可靠的原则选择药物,根据临床症状选择对病原微生物敏感的药物,对症治疗,避免盲目。不能滥用抗生素,尤其是广谱抗生素。抗菌素对神经系统的症状无效,由于神经症状多为脑损伤,抗菌药物多不能通过脑屏障进入脑。

  4、药物有协同作用和拮抗作用:有协同作用的药物联合使用,可以提高防治效果,有拮抗作用的药物可以降低药效,要错开一定期间使用。例如,氟哌酸、霉素钙和金霉素、盐霉素和莫能霉素都有困难的作用。

  5、达到有效药物浓度和治疗期:第一次使用量可以适当增加,然后几天使用维持量。一般药物疗程为3~5天,停药过早容易复发。长期使用抗菌素会使禽类患软骨病,同时也容易使细菌产生耐药性,使禽类药物中毒。测量肉鸡体重,计算采食量和称重药品量必须正确。不管是饮水还是拌料,药物都要均匀,不溶解的药物不能饮水给药,否则就会沉淀,没有治疗作用,最后会因浓度大而中毒。饮用水应考虑药物的溶解度和鸟类的饮用水量,饮用水应清洁中性,水中溶解度低的药物应混合材料,混合材料应遵循“从少到多,逐渐混合均匀”的原则,否则混合不均匀容易引起中毒或影响疗效。饮水量与气温有关,夏季给水用药时应降低药物浓度,约为拌料量的一半。

  三、兽药的贮藏

  1、在空气中容易变质的兽药,遇光容易分解,容易吸潮,容易风化的药品应在密封的容器中,保存在遮光、阴凉的地方。

  2、受热容易挥发、分解和变质的药品必须在3℃~10℃的温度下冷藏保存。

  3、易燃、易爆、有腐蚀性和毒害的药品应单独放置在低温或特殊仓库中加锁保管,注意不要与内服药品混合保管。化学性质作用相反的药品应分别保管,如酸类和碱类。

  4、具有特殊气味的药品应密封后与一般药品隔离贮存。外用药品中含有剧毒药品的成分很多,必须与内服药分开贮藏。杀虫、灭鼠药有毒,应单独保管。名字容易混淆的药品要分别保管,以免出现错误。此外,不同性质的药品应选择不同的瓶塞,如氯仿和松节油,禁止橡胶塞,以免溶解。应使用磨口玻璃塞,氢氧化钠则相反。